普賢菩薩十大願(5)
一起發願「請轉法輪」
做為佛教徒,如果我們從佛法獲得利益,
卻只是祕而不宣,不跟他人分享,那佛法就會滅絕了。
佛法的延續,實有賴所有佛教徒來共同承擔「請轉法輪」的責任。
◎文/聖嚴師父.中譯/法鼓山國際翻譯組
傳統上,在開示佛法之前,會有一定的禮儀,以表達適當的敬意,由此可明顯看出,佛教徒不會對人傳教,也不會激進地要他人接受,而是讓人自己覺察到佛法的用處和利益,一旦知道了,自然就會來學佛,因而獲得更大的利益。
▲每個佛教徒都要請轉法輪,這不僅是請求佛陀轉法輪,還包括一切有資格說法的法師。(李東陽 攝) |
如果佛教徒既不傳教,也沒有人會不請自說,主動教導佛法,為何佛法還能流傳下去?這並不是佛教徒有能力,能讓事情自然而然地發生,而是我們正在發的這個願──每個佛教徒都要「請轉法輪」,不僅僅是請求佛陀轉法輪,還包括一切有資格說法的法師。唯有當佛教徒都抱持著這種態度時,佛法才會興盛。
請轉法輪 佛教徒的責任
即使為一小群人,我們也可安排做佛法的開示,並鼓勵大家來聽,這正是第六大願的要旨。我們千萬不可以認為:「反正別人會去安排,用不著自己插手。」如果這樣的話,第六大願就毫無意義了。大家都有朋友,朋友也還有朋友,不是要他們都來皈依佛教,但是可以把佛法介紹給他們,不過這需要花時間,也必須有意願去做,問題是很多修行人都不願意去做。
普賢菩薩希望確保所有世界的眾生,都能隨時隨地親近佛法,所以請求佛陀轉法輪。也可以說,他不希望諸佛休息,既然已經成佛,就應該說法度眾生。對諸佛來說,是沒有眾生可度,可是對普賢菩薩來說,既為菩薩,就應該幫助眾生。
在台灣及美國兩地,我的弟子們熱誠地鼓勵了許多人來聞法、修行,使得更多的人對佛法產生了興趣。做為佛教徒,如果我們從佛法獲得利益,卻只是祕而不宣,不跟他人分享,那佛法就會滅絕了。佛法的延續,實有賴所有佛教徒來共同承擔「請轉法輪」的責任。
第七大願 「請佛住世」
一般眾生隨著業力所牽,一世又一世地流轉於輪迴之中,一旦成佛,便能從輪迴中解脫,具足圓滿的智慧與福德。此時對他們來說,沒有能度的佛,也沒有需要被度的眾生,已經沒有事可做了。更確切地說,諸佛一旦入滅,就不再回到世間。他們的色身肉體雖然死亡,但實際上是進入涅槃之中。入涅槃和一般的死亡不同,當釋迦牟尼佛的色身死亡時,他是進入寂靜的三昧中,而且永遠不再出來。
釋迦牟尼佛在證得佛果後,已經完成了應做的一切。當時他本來準備入涅槃,但在梵天的祈請下,留了下來,轉了四十多年的法輪,一直到八十歲才入滅。那個時代的印度人民通常活不過六十歲,八十歲的壽命是很不尋常的,算是長壽了。釋尊住世那麼久,是因為人們不斷地向他請法。諸佛最擅於說法,即使是菩薩,也無法如佛說得那麼好。
雖然任何明師也無法與佛相比,我們仍然要以相同的態度,請求他們住世說法,而且愈長久愈好。只要有任何機會,就要請他們說法;如果有法師想要離開,我們應該讓他相信還有許多人需要他的教導,同時我們也要鼓勵更多人來聽聞佛法,使法師願意留下來。
第七大願實為普賢菩薩的宏願,因為他可以自由地遊走一切世界,遍遇諸佛,並且請求諸佛留在世間轉輪說法。我們同樣也可以請求法師們留下來教導我們,所以第七願跟我們還是非常有關的。(待續)
(英文原文刊載於一九九二年《禪》雜誌 Chan Magazine 秋季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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